济南狗狗必须办狗证吗?
根据《济南市养犬管理规定》第十条规定:养犬人应当自取得犬只后三十日内,携犬只到市农业部门确定的动物防疫机构或者动物诊疗机构对犬只注射狂犬病疫苗,取得犬只免疫证明,并在免疫证明载明的有效期届满前对犬只进行再次免疫。养犬人应当自养犬登记申请被批准之日起三十日内,携犬只到市农业部门确定的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申领养犬登记免疫证和犬牌。
养犬人持有犬只的免疫证明、养犬申请表和有关材料,到养犬管理规定的区域范围内公安部门办理养犬登记。
公安局负责养犬登记,犬牌的发放和年检等工作。农林部门负责兽用狂犬病疫苗的供应,犬只的防疫、免疫及犬只诊疗机构和诊疗人员的监督管理等工作。市容环卫主管部门负责对违法携犬进入公共场所和犬只伤人毁绿、乱排放疫、无主犬等问题的处理。
从上述规定看出,济南养狗必须要上犬证,否则视为违规饲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