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犬舍证怎么办?
个人养犬的,应当向居住地的区、县犬类管理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填写《犬类饲养申请登记表》并提供下列材料:
(一)个人饲养犬只申请人的身份证件;
(二)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
单位申请养犬的,应向所在地的区、县犬类管理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供下列材料:
(一)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复印件;
(二)犬只驯养员、看护人员的有关证件及免疫证明;
(三)养犬安全管理制度以及犬笼、犬舍和专门看护人员的配备情况等有关材料。
(四)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各区县管理规定或有不同)
区、县犬类管理主管部门自收到养犬申请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核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养犬的,发给养犬登记证和狂犬病免疫证明,对准予登记的,发给犬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