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毛长大了认主人吗?
小时候我养了一只金毛,不到一岁的样子吧。有一天大晚上突然后肢开始抽搐,口水直流,口吐白沫,大小便失禁,感觉是得病了。因为觉得它很可怜,就带到附近的宠物诊所医治。医生说它中毒了,内脏损伤很厉害,可能救不回来。听到这句话心都碎了,回到家把他还给他主人,他主人也抱头痛哭。
第二天去宠物医院接收治疗,医生要注射强心剂,但是狗狗的心脏已经很脆弱了,被打了一针直接一命呜呼了。那个时候我才意识到,可能是他的前主人不喜欢他,才把他下的毒。虽然不是我下手,但是我是传递者,心里很难过很自责。
他主人后来没再养过其他的狗狗,我还知道他主人家的房门钥匙我有一把。但是这么多年再也没有联系过了,我想联系他又不知道他的联系方式。不知道他最近怎么样,过得好不好。有点遗憾的是,他的骨灰我都没有,只是留下了一根他的犬牙,我一直保存着。有时候想想要是人也有犬牙就好了。
我想讲这个经历,是想告诉大家遇到这样的人一定要小心。虽然我的金毛中毒去世,我也生气难过,但是对方是动物,我恨只恨那些下毒的人。而阮老师遇到的这件事,人却是非常非常不可原谅。我不知道你看到“大庭广众之下扒掉少女衣服”“光天化日之下对女性作骚扰行为”这些描述会以啥样的心情来读完全文。但是我还是把全文都读了。因为一个“狗贩子”,让我憎恨到了如此地步。
我看完之后,觉得这个人就是“人渣”形容也太过于严重了,简直就是一个畜生都不如的东西。我不仅对你的狗下毒,我还能把你的狗活剥皮了。但是你比我更坏的还在后面,你的女孩跑过来了,要给你报仇,但是你竟然说:“那个女孩长得还可以,就当她是我女朋友了,让她的裸照成为我的珍藏吧。”你简直是……我已经找不到任何形容词来表示我的憎恨了。(关于“剥皮”,网上有人说它引申为了“凌迟”,不过我在豆瓣找到了原图,显然它就是“剥皮”,当然,是一种残忍的、兽行的、非人的“剥皮”,根本与艺术和人文无关)
如果你现在还没出现呼吸困难、口干舌燥、心跳加速的现象,那真的是你的幸运。赶紧联系阮老师,让正义与理智得到伸张吧。虽然我知道这事在司法实践中有点棘手,但是也不能助长这种行为和这类“人”的嚣张气焰。大家说呢?
内容:(1)对狗有心理疾病的人不能容忍,这种人往往有暴力倾向,对爱犬之人应极力提防;
(2)这种人还可能有其他的变态行为,如果身边有这种人对爱犬之人是极其危险的事,应离这种人远远的;
(3)对于这种有暴力倾向和变态行为的人最好能寻求法律的保护,必要时应报警,以保护自己及家人的安全。